《皇权富贵成人游戏 皇权富贵吻到你软》

00.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殉道舞台上,即使黑夜终将过去,迎接我们的会是白昼吗?舒缓的古典乐和小王子与玫瑰花的八音盒将我纠缠、杀死,却拥抱着白昼特有的心醉光芒中天使般纯粹的你。我嫉妒,憎恨,又爱着如此美丽的你啊,一丝称不上病态的欲望偶尔涌上心头——多想把你留住,保护起来。如果可以,我们都别逃出去了。我实在是太喜欢和你一起看夜幕光雨,看花海看花树。在那个美丽的雨夜,那把印着锈痕的大锁终于将那些令人作呕的无拘无束杀死了,终于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啊,你为什么会难过呢。被恶魔眷恋的这一生没有过多光亮,没见过属于自己的白昼,即使是拥抱玫瑰也被她的根茎刺伤、穿透。最好的光亮就是遇见吗?太恶心了。遇见的任何一个人最后都会离开。一开始我也没想过挽留。后来才明白,留不住就杀死啊。杀死他的心和自由,那副躯体还是会永远可爱,他也能永远留在我身边了。01.我喜欢迷人心窍的香味,可以是玫瑰一般华贵典雅贵妇人的体香似的,也可以是日内瓦湖潮退后人群里氲着的冷冽气息。为了能留住这些珍贵的转瞬即逝的嗅觉瞬间,我甚至能杀死停在那盏拜占庭式窗沿上的一只百灵鸟,用镊子和刀刃取出它灵魂的香囊。有人觉得我是疯了,还有人去向精神病院报告,说我无比残忍,多多少少有些不正常,应该送到疗养院去,否则总有一天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可笑的是他们吧,院长大人日日夜夜工作繁忙还有几车的女人要应酬,哪有时间管我这个敬业的调香师。店里生意总是很冷清,毕竟我疯人身份已经在城里传得沸沸扬扬,没人敢靠近店铺所在的巷子,好像我是头怪物,要靠食人为生。可笑,他们又不是不知道真正病态变态的怪物就在人类身边,吞噬着空气和晚风,或者说这种怪物就是人类。不过最近倒是来了一位可爱且看起来可口——不是那个意思——的客人。他看起来很抑郁,总是垂着头,脸色苍白,眸子很深邃、深不见底......一举一动却带着天真烂漫的气质。可是,他多好看啊。那么长的睫毛,惨白的唇和绝望的眼睛。我爱这样的病态。一身雪白的毛衣缓缓靠近我。有种美丽的气味在鼻尖弥漫开来,不像是冬日空气里的清冷气息,也不同于身后我工作室里残留的胭脂般的残香——和它比起来,这些剪影有多么俗气!是他身上吗?无数次这样问自己,我又抬起眼,仔细观察着他长而密的睫毛。门外的初阳将那一束束令人作呕的阳光洒进来,那睫尖仿佛有一点点光影跳动着,恍惚了我的视线,衬托着他的美。像一支嗅觉的罗曼斯。请让我占有这么美好的气息,我祈祷般想着,一边微笑着迎接他又一次的光临。这是哪里的调子?他一如既往没有挑选购买也没有定制香水,而是与我引起话题并讨论一些与我的职业毫无关系的问题。有时候是平民权利,有时候是教义和哲学。俄罗斯。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回答,却感觉胸口里像是有什么不适,居然想将他拉入怀里——不,我还是说实话吧。我想撕碎他。多可怕的欲望!自打我出生,人生里就不断地出现这样莫名的恐怖的引诱,不断引出这样可怕的“想要”,促使我做出一些出格的残忍的行为。没有说歌名。我在心里告诫自己,但这样的气氛,若是继续补话,怕是太过尴尬掉价吧。气氛这种东西就是这样,容易打破,不需要过多用力抹去,人类这样古怪莫测的生物却对它抱有信仰般的尊敬。他貌似没有在意,好像本来就并没有太好奇。而是用手玩弄着我柜台上从佛罗伦萨带回的圣殇模型,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永远对想了解自己的人保持警惕,因为我不喜欢社交,我拒绝社交,享受孤独。关闭自己,外面的一切都会让我痛不欲生。但这一次,我无法控制自己了。是因为他身上悠远的芦苇一般的气味吗?Adam。我答道,有一种力量促使着必须般又问:你叫什么啊?他好像很满意我回应的问题,但是依旧低着头,回答,Justin。02.Justin。我迷恋于他身上的气息,那味道悠远绵长,有几分庄雅,清冷得染不上一丝尘埃,缥缈虚无令人沉醉。暂时称那为罗曼斯吧,它和古典音乐给人的感觉相差无几。我本以为他是那种颓废的小孩,再抑郁也不失青春。直到那一天,那盏拜占庭式的窗面又被冬天凛冽的风吹开,我无意地将目光扫向街道,竟望见他,扼杀着一只灰色皮毛的麻雀。我永远忘不了当时自己的心理!多意外,多惊喜。原来他也同我一般残忍,我们是同类,我不必为他的美丽纯粹和幼稚自卑。心里涌起的亲切让我倍感温暖。而在我沉醉于那枯枝上曾经存在的生命里时,他,又闯进了店里。啊,他身上的罗曼斯,多么美丽,多么妩媚!我简直爱上了这种味道。一种像是肉欲又不同于肉欲的渴望涌上心头。我这一辈子,到死去的那一刻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美妙的气息。永远屈服于华丽且令我敏感的嗅觉瞬间,毕竟我可是个极端敬业的调香师。你看见了吗。他有些呆泄地望着窗外,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那棵枯死的胡杨树。我的笑容大概能说是讪讪,几分鄙夷几分亲切地说,看见了。他垂下头低落地说,那只小鸟被我掐死了。它受伤了。我本来想把它带下来救它...他的睫毛垂着,颤抖着。啊?!我的心情久违地颤动,他无比挣扎的神情带着真挚和痛苦,让我说不出惯性的嘲讽和质疑。可我还是努力扯起嘴角,拼命告诉自己无所谓。我可是个极端的疯子,不会为一个灵魂从内而外散发着芦苇气味和罗曼斯的年轻男孩低头承认自卑。挣扎着,我发现我无法摆脱同情和理解。那是我完全成为一个癫狂者前无比痛苦抑郁的状态。只好承认,我被他征服了。同时我也我承认我总有一天会用玫瑰的利刺刺穿他的心脏。因为我爱上他了,虽然没有爱过任何一个人,但我大概知道爱他就是不想让他受伤害,我不想让他以后也成为令世俗厌恶的,那只好杀了他,送他去那个没有痛苦的极乐世界,自己再在人间死撑,做一个有意识的疯子。顺便还能好好研究下他身上为何弥漫着淡淡的忧伤芬芳。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身后的工作室里弥漫着胭脂的俗香,我第无数次感到厌恶和因回忆而生的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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